今年三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等部門關于一九九二年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工作請示的通知》,明確一九九二年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工作。今年五月、七月,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分別主持召開了全國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工作會議和中央直屬單位產權登記布置會議,并印發了《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管理暫行辦法》和《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對開展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工作做了具體部署。為做好經貿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工作,并逐步形成制度,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
各單位要加強對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工作的領導,認真學習國務院《關于加強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管理暫行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等文件,提高開展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工作對保衛國有資產完整、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的重要意義的認識,采取有效措施,切實抓出成效。
二、登記范圍
(一)經貿部直屬的各級中央經貿企業、企業集團以及聯營企業、股份制企業、以國有資產開辦的集體企業、領取企業營業法人執照的事業單位均須辦理產權登記。
(二)三資企業、在建單位(建成投產、開業后再進行產權登記)、領取非法人營業執照的事業單位暫不辦理產權登記。
(三)已按國務院有關規定并依據一九九一年決算辦理過一九九二年度產權登記的企業不再辦理產權登記。
三、中央經貿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按財務隸屬關系組織實施
(一)經貿部直屬各總公司、中國對外貿易中心(集團)、中國(福建)對外貿易中心集團,其產權登記表由經貿部審核,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審定。
(二)各總公司所屬各子公司由其總公司審核,經貿部集中審定。
(三)總公司所屬公司及其他獨立核算單位由總公司審核,經貿部集中審定。
四、關于企業集團的產權登記工作
(一)已成立企業集團的總公司,其產權登記仍報經貿部審核,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審定。
(二)企業集團的產權登記表應包括緊密層企業的資產數,即按照核心企業和緊密層企業的資產匯總數填列。
緊密層企業不單獨辦理產權登記,只辦理資信證明(也填報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表,但只起資信證明作用),其資信證明由其核心企業審核。
(三)對與核心企業無資產紐帶關系,因業務關系而形成的松散層企業,仍按原隸屬關系辦理產權登記。
五、今年辦理產權登記,其產權登記表依據企業一九九一年會計決算填報。
六、各單位的財務部門負責本企業系統的產權登記工作。
七、產權登記的種類:
產權登記按性質分為開辦、變更,注銷和年檢四種,簡要說明如下:
(一)開辦登記:新開辦的企業、分離出來作為獨立法人的企業、合并成新的企業,需辦理開辦登記。
(二)變更登記:企業中部分分離出去,其他企業被并入本企業(兼并),改變財務隸屬關系,增減資超過20%(含20%),地址、經濟性質及法人代表發生變化的企業,需辦理變更登記。
(三)注銷登記:原企業被兼并、撤銷或破產的,需辦理注銷登記。
(四)年檢:所有作為獨立法人的企業均需辦理年檢登記。
八、本次產權登記主要是指年度檢查登記。開辦、注銷,變更登記需單獨辦理。
九、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對審定的企業,辦理核發《國有資產授權占用證書》,有關規定另行通知。
十、今年的產權登記工作于十月底以前結束。各總公司的產權登記表于九月三十日前報經貿部審核;各總公司所屬企業的產權登記表于十月十日前一并報經貿部審定。
十一、請各總公司(企業集團)要認真組織好本系統的產權登記工作,可根據本通知精神,制定本系統開展產權登記的實施方案和補充規定,報經貿部備案。
十二、產權登記工作結束后,我部將與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一起對我部所屬各單位的產權登記工作組織驗收評比,對工作開展好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對不按規定辦理和工作不負責的企業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問題嚴重的,將暫緩產權登記和工商注冊。
各地方經貿企業如何開展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工作,請各地經貿主管部門商當地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決定,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表的填報可比照本通知辦理。
附件: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表填報說明
對外經濟貿易部
一九九二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
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表填報說明
產權登記試行辦法規定,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分為年度檢查產權登記、變動產權登記、開辦產權登記和注銷產權登記。因此,《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表》分為年度檢查表、變動登記表、開辦登記表和注銷登記表。本次產權登記主要是指年度檢查登記,年度檢查表需要填列和計算的項目共40個,現將年檢登記表需要解釋的有關項目說明如下:
1、“用途”,是指本表一式四份各自的用場(處)。在實際登記中,年度檢查表需要填四份,經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審核后,或被委托單位,分別在用途處加蓋“國有資產管理部門保存”、“企業主管部門保存”、“企業單位保存”、“申辦企業登記證明”的戳記。分別起保存和到工商管理部門年檢時起申辦企業登記證明的作用。
在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下發的國有資產登記說明中,原來要求產權登記表填寫三份。為了使產權登記工作更好地進行,現決定將產權登記表由填寫三份改為填寫四份。
2、“編號”:是指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核準產權登記時,賦予企業單位的產權登記號碼。編號采取五個層次的編碼方法,用15位阿拉伯數字表示。其中:第一層次作為企業單位隸屬關系代碼標識,用一位數字表示。在實際使用中:我們用1-代表中央企業;2-代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企業單位;3-代表省轄市(含地區、州、盟、省直轄行政單位)企業單位;4-代表縣級(含市轄區、地轄市、省直轄縣級市、旗)企業單位;5-代表中央和地方共同投資興辦的企業單位,包括聯營、股份制企業;6-代表不同地區和不同部門投資形成的企業單位。經貿部所屬各級經貿企業均為中央企業,本級編號均為“1”。第二層作為產權登記主管機關級次代碼標識。用一位數表示。在實際使用中,我們用1-代表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2-代表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委托的國家有關部門或單位;3-代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有資產管理部門;4-代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委托的同級有關部門或單位;5-代表省轄市(含地區、州、盟、省直轄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部門;6-代表省轄市(含地區、州、盟、省直轄市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委托的同級有關部門或單位;7-代表縣(含市轄區、地轄市、省直轄縣級市、旗)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在委托登記中,第二層次的代碼標識采取“委托誰就編誰的代碼標識”的方法進行,但這種代碼不代表產權隸屬關系,只是表明登記工作關系。總公司為“1”,總公司所屬企業為“2”。第三層次作為企業單位所在行政區劃代碼標識,用六位數字表示。按國家技術監督局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代碼》填列。第四層作為企業單位所屬行業大類代碼標識,用二位數字表示。按原國家標準局發布的國家標準GB4754-84《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和代碼》中的《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和代碼表》的行業大類代碼填列。第五層作為企業單位產權登記順序代碼標識,用五位數字表示。按行業大類依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審核同意的先后順序編排,即從00001號排到99999號,以上是產權登記編號的一般原則。
這里還要特別說明中央和地方共同投資形成的企業單位及股份制企業的第二層次和第四層次代碼標識,即產權登記主管機關級次和待業行業劃歸代碼的確定原則。
中央和地方共同投資形成的企業,其產權登記級次按投資比例的大小確定。中央部門(公司企業)投資比例大的,是一級企業的就到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登記;是二級以下企業,企業投資單位的主管部門又是被委托的,就到企業主管部門(或單位)辦,并編相應的級次代碼。地方投資比例大,或中央、地方投資比例相等就歸地方登記。這類企業按投資比例關系劃歸所屬行業,即哪個部門的投資比例大,這類企業就編哪個部門的行業劃歸代碼。
如果中央投資方是兩家以上的,其第二層次的級次代碼按以下辦法確定:(1)由投資額大的部門辦;(2)由牽頭單位辦;(3)投資額相等的,經幾家協商后由登記主管部門或被委托部門指定一方辦,并編相應的級次代碼;行業劃歸代碼隨投資比例關系確定。
中央和地方聯資開辦的企業,如果已經明確了隸屬關系的,就由企業的主管部門負責登記,并編相應產權登記級次和行業劃歸代碼。
股份制企業按控股關系確定產權登記級次。如中央投資單位控股的就由國家資產局或企業主管部門登記,如果中央是兩家以上部門控股的,能分出股份大小的,就由股份多的登;股份相同的,經幾家協商同意后,由登記主管部門或被委托部門指定一方辦理,行業代碼隨控股關系確定。
為保證編號的唯一性,有利于電子計算機較長時間地儲存數據,企業單位名稱變更、注銷后,原編碼隨即注銷,不再使用。
中央經貿企業產權登記表的編號由經貿部按上述原則統一編制。各單位在辦產權登記時,應按上述原則先行區分與公司有關的聯合企業、股份制企業是否該由經貿系統辦理產權登記。該由經貿系統辦理的,在申辦時需單獨說明。
3、“企業單位名稱”:指登記企業單位的全稱,與企業單位公章一致。
4、“統一代碼”:指各級企業法人登記主管機關賦予企業法人和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的法定代碼標識,即《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上的注冊號。
5、“法定代表人簽字”:由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組織章程規定,代表企業行使職權的負責人簽字(股份制企業由國家股股權代表簽字,沒有明確國家股股權代表的,暫時委托企業法人代表簽字)。
6、“地址”:指登記企業單位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的詳細地址。
7、“注冊號”:指《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注冊號,同統一代碼。
8、“開業日期”:指注冊登記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的登記企業的開業時間。
9、“經濟性質”:指登記企業單位的所有制性質。
10、“組織形式”:指登記企業單位的財產組織形式,如聯營、股份制等。
凡全民所有制性質企業,本欄不填。
11、“主管范圍”: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的登記企業單位的主營范圍填寫。
12、“注冊資金”:指投資者認繳或同意撥付并用于承擔民事責任的資金數額。按登記企業單位最近一次企業法人登記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的注冊資金填列。
以上第3項至第12項按總公司本部的相應內容填列,以下項目按總公司系統的匯總報表填列。
13、“利潤總額”:指檢查年度登記企業單位實現的利潤總額,有定額補貼,按加上定額補貼后數額填列。經貿企業按會計決算08表“企業自負盈虧額”填列。
14、“資產總額”:指企業單位使用的全部財產。填列要求是:
(1)經貿企業:按年度匯總會計決算的01表中的資金占用方總計數額,或按資產負債表(合并表)的資產方數額填列。有待轉已完專項借款工程支出的作扣除處理。
(2)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按資金活動情況表的來源方數填列。
15、“國有資產總額”:指企業單位中屬于國家所有的各項資金之和。
(1)經貿企業:國有資產總額=固定基金+流動基金+專用撥款+更新改造基金+生產發展基金+后備基金+出口風險基金+專用資金備抵(扣除職工福利獎勵部分)。
(2)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總額=固定資產基金+撥入事業費+周轉金+專項基金(或專用撥款)+專用基金-職工福利基金-職工獎勵基金。
16、“國有資本金總額”:按固定基金(扣除待轉已完專項借款工程支出)、流動基金、更新改造基金、專項撥款之和填列。
(1)經貿企業:國有資本金=固定基金+流動基金+更新改造基金+專用撥款
(2)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國有資本金=固定資產基金+周轉金+更新改造基金+設備購置專款
這里需要著重說明:在目前我國絕大多數企業使用的各種會計報表上是沒有資本金概念。隨著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的發展,現行的會計制度也將不斷進行改革,我國也將逐步采用國際上通行的會計核算準則及辦法,所以,使用資本金考核指標和科目是改革的方向。因此,在這次產權登記中,增加了“國有資產總額”和“國有資本金”兩個指標,以便與將來的會計制度銜接。
17、“上年”:由企業單位按上年度檢查產權登記表“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審定”欄中相對應的“當年”欄目數額填列。由于今年是首次開展產權登記,所以,本欄一律空白。
18、“實有資金”:暫按國有資產總額、其他單位投入資金之和填列。有向其他單位長期投資的,作扣除處理,經貿企業有向其他單位長期投資的扣除用自有流動基金投資部分。
實有資金=國有資產總額+其他單位投入資金-投資(自有流動基金投資部分)
19、“向其他企業單位投資(含境外企業單位)”反映企業單位投資于其他企業法人單位的資金(不含債券投資)。企業不需逐項填列,只需按境內、境外投資的總額分項填列。
20、“企業單位經辦人”:經辦人統一由財務人員承擔,并由單位財務主管簽字(可在欄目上方)。
21、“主管單位審查意見”:指企業單位上一級行政主管機關或上一級主管企業單位的意見。總公司、企業集團的產權登記表,該欄由經貿部填寫;總公司的所屬企業、企業集團的緊密層企業,該欄由總公司或其核心企業填寫。
22、“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審定意見”:指負責該企業單位產權登記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審定的意見。
(1)各總公司、企業集團的產權登記表,該欄由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負責填寫、蓋章。
(2)各總公司所屬企業,該欄由經貿部填寫、蓋章。
(3)企業集團的緊密層企業,該欄由核心企業填寫。即核心企業對其緊密層企業既審核又審定。
23、“發證人簽字”指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發給企業單位《國有資產授權占用證書》的經辦人簽字。《國有資產授權占用證書》都是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制發,具體通過什么方式發給企業,視具體情況再定。
24、“領證人簽字”指企業單位領取《國有資產授權占用證書》的經辦人簽字。
25、“檔案編號”指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將該企業單位的登記表整理存檔所編的檔號。
這里說明一下:由于登記表是填四份,而且由四個部門分別保存,所以這里說的檔案編號僅是國有資產管理部門保管的那一份的編號,至于企業主管部門、企業單位、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保存的是否編號,由這些單位自定。檔案編號與表格的計算機儲存編號可以不一致。
以上是年度檢查表的填報說明,有關開辦、變動和注銷登記表的填報說明將另行通知。
外運、基地、包裝、信托等企業可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補充填報說明,報經貿部批準后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