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裝備紀委〔2022〕每周一鑒 第27期
一、中辦印發《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以下簡稱《規則》),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
通知指出,《規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著眼健全系統集成、協同高效的派駐監督體制機制,對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的組織設置、領導體制、工作職責、履職程序、管理監督作出全面規范,對于推進派駐機構工作規范化、法治化、正規化,推動新時代派駐監督工作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通知要求,各級黨委要切實加強對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的領導,不斷完善派駐監督機制。黨組(黨委)要支持配合派駐機構工作,自覺接受派駐機構監督。各級紀委監委要推動派駐機構聚焦主責主業,更好發揮政治監督作用,加強對派駐機構及其干部的管理約束,堅決防治“燈下黑”。執行《規則》中的重要情況和建議,要及時報告黨中央。
二、中辦印發《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管理規定》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并發出通知,要求有關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提高政治站位,壓實管理責任,完善工作機制,嚴肅紀律要求,不折不扣抓好《規定》貫徹落實。
加強對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管理,是全面從嚴治黨、從嚴管理監督干部的重要舉措。《規定》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總結實踐經驗,對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管理的適用對象和情形、工作措施、紀律要求等作出明確規定,對于規范和制約權力運行,從源頭上防范廉政風險,促進領導干部家風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三、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發布第三批執紀執法指導性案例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案件審理室深入貫徹落實六次全會精神,狠抓業務指導提質增效,構筑了上下聯動、同向發力的指導性案例常態化征集審編機制。在對內蒙古、河南、湖北、海南、云南等省(自治區)和廣州市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室提供的指導性案例素材稿進行認真審核,特別是在對其中所涉“執紀執法要點”和“指導意義”相應內容審慎研究、反復論證的基礎上,嚴格遵循紀法規定,針對執紀執法實踐中存在的認識理解不統一、性質認定不精準、處理處置不恰當、程序手續不規范等重點難點問題,精準提煉和挖掘充實具有指導意義的核心觀點,組織編寫了第三批(2022年第一批)指導性案例。
此次發布的指導性案例,聚焦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公務接待中“吃公函”、損害群眾利益“亂攤派”以及對抗組織審查性質認定、做好容錯減責免責工作等問題,通過生動案例,釋紀說法論理,為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精準規范開展監督執紀執法工作提供明確指導。
四、4名中管干部被查,2名中管干部被處分,多名廳局級黨員干部被查
6月,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受權通報——
4名中管干部被查:
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張務鋒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孫國相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廣東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陳如桂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本才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名中管干部被處分:
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原黨組成員、副主席劉宏武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中國儲備糧管理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成員、副總經理徐寶義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52名廳局級黨員干部被查,包括:
青島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張軍,青海海西州政協原副主席程利云,湖北省自然資源廳副廳長鄒清平等。
39名廳局級黨員干部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包括:
安徽省六安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劉勝,湖北省咸寧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肖天樹,中南工程咨詢設計集團原黨委副書記瞿定遠等。
五、2022年5月全國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7778起
6月2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公布了2022年5月全國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匯總情況。當月,全國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7778起,批評教育幫助和處理11299人,其中,黨紀政務處分7822人,這是連續第105個月公布月報數據。
從查處問題類型看,在履職盡責、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方面不擔當、不作為、亂作為、假作為,嚴重影響高質量發展方面,5月全國共查處問題3250起,占查處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總數的83.5%。查處的違規收送名貴特產和禮品禮金、違規吃喝、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3類問題,分別占享樂主義、奢靡之風問題的36.3%、20.8%、20.5%。
從查處級別看,5月全國共查處地廳級領導干部問題34起,查處縣處級領導干部問題540起,查處鄉科級及以下干部問題7204起。其中,鄉科級及以下干部問題占查處問題總數的92.6%。
(來源:大連紀檢監察微信公眾號)